南宁派奇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
企业简介
南宁派奇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8日,注册资本50万元,经营范围包括:影视作品制作,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国内广告,开展影视制作培训教学。公司的影视制作设备齐全,有高清数字摄像、广播级专业摄像机多台,8米大摇臂一台,12米移动拍摄轨道,非线性编辑机7台,电影照明灯、电视照明灯一批,四讯道特技切换台一部,以及配套的其他影视器材等。公司办公面积360平方米,其中专业演播厅100平方米,录音棚一个。南宁派奇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自成立以来,积极探索广西影视制作市场的发展新格局,高举“派奇影视因为专业所以精彩”的旗帜,努力为客户制作专业的影视作品。其专业性主要体现在专业的团队、专业的设备、专业的技术。
企业产品
更多>>工商信息
更多>>企业名称 | 南宁派奇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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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1450100729764662F |
法定代表人 | 刘维军 | 经营状态 | 开业 |
注册资本 | 300万(元) | 实缴资本 | 50万(元) |
企业类型 | 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独资) | 所属行业 | 商务服务业 |
工商注册号 | 91450100729764662F | 组织机构代码 | 729764662 |
纳税人识别号 | 91450100729764662F | 纳税人资质 | - |
营业期限 | 2001-08-08 至 2031-08-07 | 核准日期 | 2017-07-13 |
登记机关 |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| 成立日期 | 2001-08-08 |
注册地址 | 南宁市白沙大道109号龙光普罗旺斯紫罗兰庄园3号楼3单元3-1506号 | ||
经营范围 | 南宁派奇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08月08日,注册地位于南宁市白沙大道109号龙光普罗旺斯紫罗兰庄园3号楼3单元3-1506号,法定代表人为刘维军。经营范围包括专题片、广告宣传片、影视作品的音像制品制作(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8月30日)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国内广告业务;销售:文体器材,工艺品(除金饰品)。) |